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,罪犯李达球在服刑改造期间,认罪悔罪,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的表现,可以减刑。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,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。2018年1月5日,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,对罪犯李达球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,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。
“通钢事件”成为东北乃至全国的国企改革路上难以绕去的阴影,直到首钢集团入主,这一往事才渐渐被外界淡忘。而遗忘,是最好的告别。
《脱贫攻坚|"纤夫村"的新生 太原小窑头村"蝶变"路》在工地上转了一圈后,刘总将小严带到衢州市区一家饭店吃晚饭。当时包厢里坐着沈某,接着又来了一个张某,自称是当地的村主任。
相关报道




